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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河北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发布时间:2017-06-13 13:38:17 浏览次数:
申请河北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县 乡(镇)信用社:
我院 系(院) 专业 级
班学生 (学号 ,身份证号 ),学制 年,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曾受到 奖励,预期能够完成规定的学业。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尚未享受其他商业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现我院同意该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该生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为:学费
元/年,住宿费 元/年。如贵社准予贷款,请将贷款回执寄至或由学生本人送至我院学生处,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学府路82号河北体育学院学生处办公室,邮编:050041,联系电话:0311- 85028003,联系人:樊老师。
特此证明,请予以协助办理为盼!
系(部)负责人意见:
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河北体育学院学生处
二0 年 月 日
河北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回执
河北体育学院:
你院 同学(学号 )的家庭已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元,并请贵校将该生的近期学习、奖惩及学籍变动情况告知我社。我社地址: 市 县
乡(镇) 路 号,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河北省 市 县 乡(镇)信用社(盖章)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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