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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17 16:03:20 浏览次数:
为调动学生热爱集体、关心集体,培养学生良好的集体主义观念,根据我院实际,特制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有一个团结、联系群众、积极肯干、起模范带头作用的班级领导核心。 2、形成积极向上、团结、紧张、严肃活泼、集体观念强的班风。 3、形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互相帮助的学风,全班学习成绩较好。 4、结合本班实际,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 5、有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好人好事多。 6、较好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班学生本学年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7、班级有院级“文明宿舍”,宿舍卫生良好。 8、该学年全班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列在全年级50%以内。 二、评选办法 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由年级辅导员及各班学生干部依据考评成绩进行评选,提出上报先进班集体的名单,经系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系集体研究。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的比例,最多不超过本系参评班数的20%(2个班以上的系可评选出1个先进班集体)。 四、申报与审批 1、学生处对各系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 2、经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附则 1、先进班集体在每年10月份评审。 2、各系将上报名单及事迹材料上报学生处,事迹材料及登记表一式两份。 3、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河北体育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017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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